2024年3月12日 星期二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新闻动态 > 市县

隆安县:严防输入再传播 巩固消除疟疾成果

2026-03-04 17:50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了巩固和发展消除疟疾成果,2025年,隆安县严格落实疟疾防治措施,及时筛查发现传染源,科学评估再传播风险,精准阻断疟疾输入再传播,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每年定期举办全县疟原虫镜检和疟疾防控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卫技人员的镜检水平,为准确有效、早期发现病人奠定良好基础。各医疗机构对就诊的疑似疟疾病例、临床诊断疟疾病例及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进行实验室疟原虫检测,特别是加强对来自云南边境地区、非洲及东南亚等境外疟疾流行地区或有此类地区旅居史的发热病人进行检测。各医疗机构配备镜检必需的试剂、器械,配备1-2名专(兼)职镜检员,确保疟疾镜检正常开展。各医疗机构每月开展“三热”病人(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简称“三热”病人)为主的发热病人血检,血检覆盖全部乡镇。对有输入性疟疾病例的自然村和有往返于疟疾流行区人口的自然村,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三热”病人血检监测。

县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门诊常规监测,利用重大节日和农忙季节民工集中返乡突击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监测非洲和东南亚的流动人口和从疟区务工返乡的本地民工,对有发热并伴有近2年内疟疾流行国家旅居史或有近2周内输血史,或有既往疟疾发病或发热原因不明的病人进行登记并血检疟原虫,查出疟原虫阳性者,对同一批务工返乡人员进行血检。县疾控中心对疟疾病例(含带虫者)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做好病例个案调查并进行网络专报、血片制作及抗凝血采集;及时将血片、抗凝血送市疾控中心及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核确认。

对临床诊断和确诊的疟疾病人,定点医院在24小时内按全国疟疾病人治疗方案和《抗疟药使用规范》要求进行规范治疗,县疾控中心对服药和转归病人进行随访,记录个案调查表,并及时填报信息管理系统随访信息。

隆安县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疟疾防控知识,重点宣传疟疾症状、传播途径、潜伏期和健康危害,着重提醒有高疟区旅居史的发热患者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同时,组织引导群众采取物理防护、化学防护和环境治理等措施科学防蚊灭蚊,如安装纱窗纱门、使用蚊帐和蚊香、涂抹驱蚊剂、清除积水容器等,阻断蚊虫孳生环境,切断疟疾传播途径。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