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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管理技术指南(医疗机构篇)

2026-03-06 11:4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管理技术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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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医务人员的筛查与干预能力,规范超重/肥胖、营养不良的筛查及管理流程,强化学校卫生工作技术力量,改善我区儿童青少年营养不良状况和遏制儿童青少年肥胖流行,进一步推进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管理工作,特针对医疗机构的特点,参考国内外指南、专家共识及广西经验制定本指南。

一、技术指导

由广西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管理技术指导中心的自治区人民医院牵头,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协助,共同负责全区儿童青少年体重管理工作的推进。

二、基本概念和分类

(一)基本概念

1.超重:体内脂肪积累过多,可能造成健康损害的一种前肥胖状态。

2.肥胖:是指由于机体能量摄入大于能量消耗,从而使多余的能量以脂肪的形式贮存,导致机体脂肪总含量过多和(或)局部含量增多及分布异常,是一种由遗传和环境等多种因素引起的对健康造成影响的慢性代谢性疾病。

3.体重指数(BMI):表示每平方米身体面积所包含的体重,即该面积下所涵盖机体组织的平均密度或可理解为身体匀称度,是筛查超重/肥胖的简易指标。计算公式: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4.腰围:是指腋中线肋弓下缘和骼嵴连线中点的水平位置处的体围周长,是筛查中心性肥胖的指标之一。

5.身体活动:是指通过骨骼肌收缩引起机体能量消耗增加的任何身体活动,包括工作期间的活动、家务、出行和休闲活动。

6.静态活动:通常指清醒状态下的能量消耗小于等于1.5代谢当量(MET)静坐或依靠姿势的活动,包括坐着、躺下、玩电脑以及看电视等活动。

7.能量密度:是指单位体积/重量的食物所含的能量。

8.零食:是指非正餐时间食用的食物或饮料,不包括水。

9.视屏时间:是指花费在看电视、计算机、平板电脑、电子游戏及手机等电子屏幕上的时间。

10.营养不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营养不良是指一个人摄入的能量、营养元素不足及过量或不均衡等情况,进而导致人体组分发生变化,生理功能下降,并导致不良的临床结局。

11.生长迟缓:指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身高标准参照值,反映了长期膳食营养失衡,是营养不良的一种类型。

12.消瘦:指体重指数低于筛查标准的年龄别体重指数(BMI)界值范围,是营养不良的主要表现之一。

(二)分类

1.肥胖分类

(1)根据病因不同,肥胖可分为:

①原发性肥胖:又称单纯性肥胖,其发生与由遗传、饮食和身体活动水平等有关,肥胖儿童中绝大多数属于单纯性肥胖。

②继发性肥胖:主要继发于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发生病变、内分泌紊乱或其他疾病、外伤引起的内分泌障碍而导致的肥胖。少数肥胖儿童属于继发性肥胖。

(2)根据脂肪在身体分布的部位不同,肥胖可分为:

①中心型肥胖:又称腹型肥胖或内脏型肥胖,脂肪主要在腹壁或腹腔内蓄积过多,包括腹部皮下脂肪、脏器周围、网膜和系膜脂肪以及腹膜后脂肪。与周围型肥胖相比,中心型肥胖与肥胖相关性疾病有更强的关联,是许多慢性病的独立危险因素。

②外周型肥胖:又称周围型肥胖或皮下脂肪型肥胖,肥胖者体内脂肪基本上呈匀称性分布,青春期发育后臀部脂肪堆积明显多于腹部。

2.营养不良包括:营养不足(包括生长迟缓、消瘦等)、微量营养素缺乏、营养过剩等。本指南关于营养不良筛查主要针对由于蛋白质-能量摄入不足引起的营养不足的筛查。对那些正处于各种急、慢性疾患状态的个体,在未经诊断排除各种遗传、代谢性疾患的情况下,不能将其病因简单归结为“膳食性营养不良”。

三、筛查流程

(一)筛查前准备

1.筛查原则

以筛检出超重/肥胖和营养不良(生长迟缓、消瘦)为原则。

2.筛查机构和人员

筛查机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筛查人员应为经过严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筛查场所

选择学校作为筛查地点,筛查场所应明亮、平坦、干净、整洁并保持安静。设有等候区以及检查区,检查区男女生分开。窗户应配置窗帘,室内视频监控为关闭状态。

4.筛查仪器设备

机械式人体测高计或身高体重一体机、杠杆秤或电子体重测量仪、尼龙带尺等仪器设备。

5.筛查注意事项

开展筛查工作前,由学校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充分告知超重/肥胖和营养不良筛查的必要性,发放并回收知情同意书和个人信息表。筛查过程中,筛查人员需加强对学生、家长以及在校教师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超重/肥胖和营养不良的警惕性,使其充分认识到筛查的必要性。

(二)筛查要点和流程

1.身高测量

(1)器材:机械式人体测高计

(2)使用前应校对零点,并用标准钢卷尺校正人体测高计刻度尺,每米误差不得大于0.1cm。同时,应检查立柱与底板、立柱与滑测板是否垂直,连接处是否紧密,零件有无松动等情况,应及时加以校正。

(3)方法:选择平坦靠墙的地面水平放置人体测高计,立柱的刻度尺面向光源。被检者赤足,立正姿势站立在人体测高计的底板上,两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60°,挺胸收腹,头部正直,两眼平视前方,眼眶下缘与耳屏上缘呈水平位,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间区三点与立柱相接触。检测人员站立于被检者的右侧,将滑测板轻轻沿立柱下滑,直到与颅顶点接触。检测人员双眼应与滑测板等高时读数。测量误差不应超过±0.5cm。

(4)结果记录:以厘米为单位记录,读数至小数点后一位。

(5)注意事项:①身高计应选择平坦地面,靠墙放置;②滑测板与颅顶点相接触,松紧适度。头顶的发辫、发结应解开,饰物应取下;③严格执行“三点靠立柱”“两点呈水平”的测试要求;④完成测量后,应立即将滑测板推到最高处,避免其他被检者发生意外创伤。

2.体重测量

(1)器材:杠杆秤或电子体重测量仪,不允许使用弹簧式体重计。

(2)使用前应检验其准确度和灵敏度,用10k、20kg、30kg及0.1kg标准砝码进行校正,准确度要求误差不超过0.1%,灵敏度应能测出0.1kg,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更换。

(3)方法:将体重秤放置在平坦的硬地面上。男学生穿短裤,女学生穿短裤、背心,站立秤台面中央,保持身体平稳。待显示屏上显示的数值稳定后,检测人员记录显示的数值。使用杠杆秤时,检测人员应站立于秤台正前方,先调整零点至刻度尺呈水平位,测量时,添加砝码,移动游码至刻度尺平衡,双眼正视刻度尺读数。测量误差不应超过±0.1kg。

(4)结果记录:以千克为单位记录,读数至小数点后一位。

(5)注意事项:①测试时,体重秤应放置在平坦地面上;②受检者应尽量减少着装;③被检者上、下秤台动作要轻;④测试体重前,应让所有受检者排空大小便,不要大量喝水,也不要进行剧烈的体育活动和体力劳动;⑤每天使用杠杆秤前或移动杠杆秤后,均需进行校正,检测人员每次读数前都应校对砝码重量,避免差错。

3.腰围测量

(1)器材:长度为1.5m,宽度为1cm,最小刻度为0.1cm尼龙带尺。

(2)方法:被检者自然站立,双臂适当张开下垂,两足分开30cm~40cm,露出腹部。测量时平缓呼吸,带尺下缘距肚脐上缘1cm处、并经两侧十二肋骨下缘与髂嵴上缘之间的中点,水平环绕一周测量。测量误差不应超过±1.0cm。

(3)结果记录:以厘米为单位记录,读数至小数点后一位。

(4)注意事项:①尼龙带尺在使用前用钢卷尺校正,每米误差不超±0.2cm;②测量时应使尼龙带尺贴近皮肤但避免紧压而陷入皮肤。

4.结果判定

(1)超重/肥胖结果判定参照《学龄儿童青少年超重与肥胖筛查》(WS/T 586)和《7岁~18岁儿童青少年高腰围筛查界值》(WS/T 611)标准。

①儿童青少年超重与肥胖以BMI进行判定,凡BMI大于或等于相应性别、年龄组“超重”界值点且小于“肥胖”界值点者为超重;凡BMI大于或等于相应性别、年龄组“肥胖”界值点者为肥胖(详见表1)。

表1  6~18岁儿童青少年性别年龄别BMI筛查超重与肥胖界值(kg/m2)

年龄

男生

女生

超重

肥胖

超重

肥胖

6.0

16.4

17.7

16.2

17.5

6.5

16.7

18.1

16.5

18.0

7.0

17.0

18.7

16.8

18.5

7.5

17.4

19.2

17.2

19.0

8.0

17.8

19.7

17.6

19.4

8.5

18.1

20.3

18.1

19.9

9.0

18.5

20.8

18.5

20.4

9.5

18.9

21.4

19.0

21.0

10.0

19.2

21.9

19.5

21.5

10.5

19.6

22.5

20.0

22.1

11.0

19.9

23.0

20.5

22.7

11.5

20.3

23.6

21.1

23.3

12.0

20.7

24.1

21.5

23.9

12.5

21.0

24.7

21.9

24.5

13.0

21.4

25.2

22.2

25.0

13.5

21.9

25.7

22.6

25.6

14.0

22.3

26.1

22.8

25.9

14.5

22.6

26.4

23.0

26.3

15.0

22.9

26.6

23.2

26.6

15.5

23.1

26.9

23.4

26.9

16.0

23.3

27.1

23.6

27.1

16.5

23.5

27.4

23.7

27.4

17.0

23.7

27.6

23.8

27.6

17.5

23.8

27.8

23.9

27.8

18.0~

24.0

28.0

24.0

28.0

②儿童青少年中心型肥胖通常以腰围值进行判定,凡腰围大于或等于相应性别、年龄组第75百分位数(P75)且小于第90百分位数(P90)者为正常腰围高值,或中心型超重;凡腰围大于或等于相应性别、年龄组第90百分位数者为高腰围,或中心型肥胖(详见表2)。

表2  7~18岁儿童青少年P75和P90腰围值(cm)

年龄(岁)

男生

女生

P75

P90

P75

P90

7

58.4

63.6

55.8

60.2

8

60.8

66.8

57.6

62.5

9

63.4

70.0

59.8

65.1

10

65.9

73.1

62.2

67.8

11

68.1

75.6

64.6

70.4

12

69.8

77.4

66.8

72.6

13

71.3

78.6

68.5

74.0

14

72.6

79.6

69.6

74.9

15

73.8

80.5

70.4

75.5

16

74.8

81.3

70.9

75.8

17

75.7

82.1

71.2

76.0

18

76.8

83.0

71.3

76.1

(2)营养不良结果判定参照《学龄儿童青少年营养不良筛查》(WS/T 456)标准。

①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通常以身高进行判定,凡身高小于或等于相应性别、年龄组“生长迟缓”界值范围者为生长迟缓(详见表3)。

表3  6~18岁学龄儿童青少年分年龄身高筛查生长迟缓界值范围(cm)

年龄

男生

女生

6.0

≤106.3

≤105.7

6.5

≤109.5

≤108.0

7.0

≤111.3

≤110.2

7.5

≤112.8

≤111.8

8.0

≤115.4

≤114.5

8.5

≤117.6

≤116.8

9.0

≤120.6

≤119.5

9.5

≤123.0

≤121.7

10.0

≤125.2

≤123.9

10.5

≤127.0

≤125.7

11.0

≤129.1

≤128.6

11.5

≤130.8

≤131.0

12.0

≤133.1

≤133.6

12.5

≤134.9

≤135.7

13.0

≤136.9

≤138.8

13.5

≤138.6

≤141.4

14.0

≤141.9

≤142.9

14.5

≤144.7

≤144.1

15.0

≤149.6

≤145.4

15.5

≤153.6

≤146.5

16.0

≤155.1

≤146.8

16.5

≤156.4

≤147.0

17.0

≤156.8

≤147.3

17.5~18.0

≤157.1

≤147.5

②儿童青少年消瘦通常以BMI进行判定,凡BMI小于或等于相应性别、年龄组“中重度消瘦”界值范围者为中重度消瘦;凡BMI处于相应性别、年龄组“轻度消瘦”界值范围者为轻度消瘦(详见表4)。

表4  6岁~18岁学龄儿童青少年分年龄BMI筛检消瘦界值范围(kg/m2)

年龄

男生

女生

中重度消瘦

轻度消瘦

中重度消瘦

轻度消瘦

6.0~

≤13.2

13.3~13.4

≤12.8

12.9~13.1

6.5~

≤13.4

13.5~13.8

≤12.9

13.0~13.3

7.0~

≤13.5

13.6~13.9

≤13.0

13.1~13.4

7.5~

≤13.5

13.6~13.9

≤13.0

13.1~13.5

8.0~

≤13.6

13.7~14.0

≤13.1

13.2~13.6

8.5~

≤13.6

13.7~14.0

≤13.1

13.2~13.7

9.0~

≤13.7

13.8~14.1

≤13.2

13.3~13.8

9.5~

≤13.8

13.9~14.2

≤18.2

13.3~13.9

10.0~

≤13.9

14.0~14.4

≤13.3

13.4~14.0

10.5~

≤14.0

14.1~14.6

≤13.4

13.5~14.1

11.0~

≤14.2

14.3~14.9

≤13.7

13.8~14.3

11.5~

≤14.3

14.4~15.1

≤13.9

14.0~14.5

12.0~

≤14.4

14.5~15.4

≤14.1

14.2~14.7

12.5~

≤14.5

14.6~15.6

≤14.3

14.4~14.9

13.0~

≤14.8

14.9~15.9

≤14.6

14.7~15.3

13.5~

≤15.0

15.1~16.1

≤14.9

15.0~15.6

14.0~

≤15.3

15.4~16.4

≤15.3

15.4~16.0

14.5~

≤15.5

15.6~16.7

≤15.7

15.8~16.3

15.0~

≤15.8

15.9~16.9

≤16.0

16.1~16.6

15.5~

≤16.0

16.1~17.0

≤16.2

16.3~16.8

16.0~

≤16.2

16.3~17.3

≤16.4

16.5~17.0

16.5~

≤16.4

16.5~17.5

≤16.5

16.6~17.1

17.0~

≤16.6

16.7~17.7

≤16.6

16.7~17.2

17.5~18.0

≤16.8

16.9~17.9

≤16.7

16.8~17.3

5.结果记录

筛查人员应及时将筛查结果记录于筛查结果记录表(表5),并存档于学生健康档案中。

表5  筛查结果记录表

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学籍卡号:              年级             班级             

学校所在地:        自治区         县、市学校                                                

出生日期              检查时间                 

筛查结果记录

身高厘米

体重千克

腰围厘米

筛查结果:正常超重肥胖生长迟缓消瘦

   议:                                          

                                     填表人/筛查人签名:           

6.筛查结果运用

筛查机构应及时整理、保存相关资料,确保学生信息安全,并将筛查结果纳入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学生及家长和学校,并提出建议。筛查结果不具有诊断意义,应到具备有效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以确诊。

(1)评定结果为“正常”的受检者,无需转诊,不需要进一步干预,实施合理膳食、适量身体活动、减少静态活动、充足睡眠的健康教育,继续保持健康行为,针对不良行为进行改善,定期随访,参加年度筛查监测。

(2)评定为“超重”、“肥胖”、“生长迟缓”、“消瘦”者,筛查机构和学校应将其筛查异常结果告知家长,派发体重管理科普手册,并建议至正规医院专科门诊就诊。

四、干预技术

(一)一级干预技术

在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前控制危险因素、提升保护水平,预防中小学生超重肥胖和营养不良。

1.风险评估

指导、鼓励学校和家长运用《中小学生超重肥胖风险自测评估表》(见附表)评估个体和群体发生超重肥胖的风险,包括饮食、身体活动、父母是否肥胖等。早期识别超重肥胖高危个体,为针对性地开展饮食、身体活动干预提供依据。

2.生活方式管理

(1)促进健康饮食。引导家庭和学校提供种类多样、搭配合理的食物,多提供蔬菜水果、奶类、全谷物和杂豆、大豆及其制品,适量提供鱼、禽、蛋、瘦肉,烹饪逐步做到少盐、少油、少添加糖。引导学生做到规律、适量进餐,每天吃好早餐,减少在外就餐,合理选择零食,少喝或不喝含糖饮料,足量饮水。倡导家庭营造良好的就餐氛围,培养孩子专注进餐的习惯,进餐时不看电视、手机等电子设备。

(2)保证身体活动。鼓励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保证学生大课间和课间充足活动时间。学生要坚持身体活动,每天进行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身体活动,以户外活动为主。每周至少进行3天增强肌肉和(或)骨骼的运动,积极参加跑步、打球、健身操(舞)、跳绳等简便易行的运动,促进运动日常化。引导家长培养孩子养成运动习惯,陪伴并与孩子一起运动。减少久坐等静态行为和视屏时间,久坐45分钟后应起身活动,每天视屏时间少于2小时,保持充足睡眠。

3.营造支持环境

开发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超重肥胖、营养不良防控宣传教育材料,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多种平台,向全社会传播易读易懂、操作性强的防控知识和技能,营造防控超重肥胖、营养不良的积极氛围。倡导学校开展系统的营养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营养健康知识和素养。对学校食堂的餐饮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合理配餐和健康烹调技能。鼓励学校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参照《学生餐营养指南》(WS/T 554-2017)等标准提供学生餐。引导学校科学管理自动售卖机、小卖部,避免提供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倡导学校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大手牵小手”活动,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家长和学生的健康素养,树立科学养育观念,促进家校形成合力,帮助学生形成良好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

(二)二级干预技术

开展中小学生超重肥胖、营养不良筛查和早期干预,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控制超重肥胖、营养不良的发生发展,预防相关疾病。

1.筛查建档

指导学校结合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等工作,开展中小学生超重肥胖、营养不良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向家长反馈体检结果,指导家长关注并定期监测学生身高、体重变化。开展学生健康体检时,建议配备符合《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GB/T 26343-2010)要求的身高计、体重秤和腰围尺,参照《学龄儿童青少年超重与肥胖筛查》(WS/T 586-2018)、《学龄儿童青少年营养不良筛查》(WS/T 456-2014)、《7岁~18岁儿童青少年高腰围筛查界值》(WS/T 611)等标准,筛查中小学生超重肥胖和营养不良。

2.评估预警

根据健康体检筛查和评估结果评估当地中小学生超重肥胖、营养不良流行状况。对已发生超重肥胖、营养不良的学生,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予以预警,并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建议家长每周监测1次学生体重,每月监测1次身高,并定期测定血压、血糖、血脂、血尿酸、微量营养素等指标,根据测定结果及变化特点,接受医疗机构指导和服务。

3.个体干预

指导学校、家庭和学生,通过摄入适当能量、优化饮食结构、加强身体活动、养成健康行为习惯等措施实施个体化干预,控制学生超重肥胖、营养不良程度,预防相关疾病。

(1)饮食干预。超重肥胖学生在保证正常生长发育的前提下,适当控制膳食总能量的摄入,并监测生长发育水平。指导学生合理选择和摄入食物,多吃新鲜蔬菜、鱼类及瘦肉、大豆及其制品,适量增加全谷物、杂粮和杂豆的摄入,减少摄入精制白米面、添加糖、脂肪、特别是饱和脂肪酸含量较多的食物,避免摄入含反式脂肪酸较多的食物。营养不良学生在保证能量充足摄入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鱼、禽、蛋、肉、豆制品等优质蛋白质摄入,每天食用牛奶及奶制品,每天吃新鲜的蔬菜和水果;保证一日三餐,纠正偏食、挑食和过度节食等不健康的饮食行为。另外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量以提高能量摄入。

(2)运动干预。适宜的身体活动不仅能增加能量消耗,还能增强肠蠕动,改善消化功能。对于生长发育关键期的儿童青少年,还可促进骨骼和肌肉的生长发育,有助于身高增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学生运动时应循序渐进,根据运动能力有计划地进行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身体活动(3~5次/周,每次50分钟),以及增强肌肉力量和(或)骨骼健康的运动(2~3次/周),掌握1~2项运动技能,培养终身运动习惯。不经常运动的学生可先从每天20分钟低强度有氧运动开始,逐渐增加运动量,直至达到推荐的身体活动量。

(3)行为矫正。鼓励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儿童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干预,采用提高认知、目标设定、自我监测等行为改变方法,指导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培养学生按时、规律进餐,控制吃饭速度,不挑食偏食,不盲目节食,不暴饮暴食,吃好早餐,少吃零食,不喝含糖饮料,足量饮水。避免久坐,减少观看电子产品屏幕时间,保持充足、规律的睡眠。

(三)三级干预技术

对中重度营养不良、严重肥胖及肥胖伴有临床危险因素的学生,建议至专科医疗机构就诊,根据相关指南规范,开展膳食、运动、心理、睡眠和行为矫正等联合干预。儿童青少年肥胖不建议使用药物和手术治疗。

目前我国尚未批准任何药物用于儿童青少年减重。国内外部分指南建议,只有在经过正式的强化调整生活方式干预3~6个月后,仍未能控制BMI上升或改善并发症,才能对肥胖儿童进行药物治疗,用药前应和家长及学生做好充分沟通和知情告知。

代谢减重手术是一种有创操作,目前尚无非常充足的依据推荐儿童青少年采用手术减重治疗,儿童青少年人群应慎重选择。手术的适应证尚无统一标准,儿童青少年外科减重手术需要有充分经验的多学科团队的合作,作好充分的术前评估和围手术期处理,术后进行终身营养监测和维生素补充,以及心理健康评估及心理干预治疗。

附表

中小学生超重肥胖风险自测评估表

请家长或学生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判断学生符合哪种描述,并在相应位置划“√”,根据总分评估超重肥胖风险。

序号

1

每天吃全谷物、杂粮或杂豆



2

每顿饭都吃新鲜蔬菜和水果



3

含糖饮料食用频率低于1次/周



4

油炸食品食用频率低于1次/周



5

每天吃早餐



6

每天中等到高等强度身体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



7

每天非学习久坐时间小于2小时



8

定期测量体重



9

每天感觉精力充沛



10

父母都不胖




注:

1.“是”计0分,“否”计1分。累计总分小于5分,超重肥胖风险较低;累计总分5-7分,超重肥胖风险中等;累计总分大于等于8分,超重肥胖风险较高。

2.*中等强度身体活动:运动过程中,感到呼吸急促、心跳加快,可进行语言交流,主观感觉稍费力。高等强度身体活动:运动过程中,呼吸加深加快、心率大幅增加,语言交流困难,主观感觉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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