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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局因工作需要,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1项,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现向你们咨询以下服务价格,请提供相应的报价。内容参数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自治区疾控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2026年3月25日至2028年3月24日。
(三)采购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竞争原则,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报价、服务响应等进行综合比选。
二、服务需求
(一)对我局的重要决定、重大决策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或法律风险评估,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负责。如我局有需要,还应出具书面意见,由受聘法律顾问签名,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二)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法事务协商与谈判,为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等方面的法律意见,并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负责。如我局有需要,还应出具书面意见,由受聘法律顾问签名,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三)起草或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单位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四)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五)参与处理我局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
(六)每年开展1次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培训;
(七)应我局要求,进行专项法律事实调查;
(八)应我局要求,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法律手续;
(九)应我局要求,办理有关收购、兼并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十)协助我局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三、供应商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执业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时间
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下午17:00止。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按照项目总体报价。报价为委托服务期间发生的全部服务费用。
(二)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三)各供应商应将加盖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指派律师简历、指派律师执业资格证一并密封后,于2026年3月19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自治疾控局,逾期未报价者视为自愿放弃。报价无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单位公章的无效,亦视为自愿放弃。
(四)对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蔡胜宾,0771-2615653、14777790893。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1005办公室
附件:1.
自治区疾控局法律顾问服务报价表.wps
2.
评分规则.wps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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